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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市经信委网站 日期:2017-06-30   访问量:579

各辖区经信局(经发局)、财政局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,实施《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》和企业制造装备升级、互联网化提升计划,近日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印发了《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苏经信综合〔2017〕378号),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今年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。 

一、项目申报联系方式

本次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委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,条线申报汇总后由市经信委、市财政局联合上报。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室联系方式如下:

(一)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优势

1、示范智能车间奖补项目

责任处室:产业投资处;电话:85681271、85681272

2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
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
3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项目
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
4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项目(招标)

责任处室:装备工业处;电话:85681222、85681221

5、关键技术攻关项目(招标)
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
6、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项目

(1)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
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
(2)首台(套)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应用项目

责任处室:装备工业处;电话:85681222、85681221

(3)首台(套)保险试点项目
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
7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

责任处室:企业发展服务处;电话:85681238、85681237

8、企业做优做强奖励项目

(1)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

责任处室:企业发展服务处;电话:85681238、85681237

(2)制造业单打冠军示范企业
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
(3)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
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
(4)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

责任处室:经济运行处;电话:85681218、85681219

(5)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

责任处室: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;电话:85681215、85681216

(二)推动产业高端攀升优化发展

1、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切块奖补项目

责任处室:综合处;电话:85681213、85681214

2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

责任处室:产业投资处;电话:85681271、85681272

3、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及产业化项目

责任处室:经济运行处;电话:85681218、85681219

4、智慧物流示范项目

责任处室:交通与物流处;电话:85681231、85681232

(三)构建企业发展服务体系

1、“英才名匠”产业人才培训项目

责任处室:教育培训处;电话:85681209、85681210

2、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

(1)平台建设和创业服务项目

责任处室:中小综合协调处;电话:85681227、85681229(其中高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先进地区项目、特色产业集群高标准厂房租赁项目的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)

(2)融资和培训服务项目

责任处室:中小改革发展处;电话:85681228、85681230

(3)市场开拓和合作交流项目
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
3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管理应用项目

责任处室:市信用办;电话:85681236、85681293

(四)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

1、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;2、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支撑项目

责任处室:信息化推进处;电话:85681283、85681295

3、集成电路、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;4、软件与互联网、大数据项目

责任处室: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;电话:85681287、85681285

5、智慧江苏建设重大示范工程及行业电商平台项目

责任处室:信息化推进处;电话:85681283、85681295

(五)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

1、节能改造项目;2、绿色制造项目;3、节能环保装备(产品)产业化及示范应用项目

责任处室:节能与综合利用处;电话:85681223、85681224

4、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

责任处室:产业政策处;电话:85681269、85681270

二、项目申报材料要求

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。书面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,项目申报汇总表及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(具体份数按照对应业务处室要求),申报材料均需所在区经信部门、财政部门联合盖印。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://221.231.139.14:8088/。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(http://www.jseic.gov.cn/index.html)“政策发布”专栏下载)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,不得虚报冒领,不得伪造文件、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,按照要求填写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。项目所在辖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

四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

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项目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,材料报市经信委对应业务处室。先行组织项目和另发通知报送项目除外。

联系电话:市经信委综合处85681213、85681214

附件:申报通知

 

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常州市财政局

2017年6月22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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