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辖区经信局(经发局)、财政局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,实施《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》和企业制造装备升级、互联网化提升计划,近日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印发了《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苏经信综合〔2017〕378号),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今年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一、项目申报联系方式
本次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委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,条线申报汇总后由市经信委、市财政局联合上报。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室联系方式如下:
(一)支持企业增强核心竞争优势
1、示范智能车间奖补项目
责任处室:产业投资处;电话:85681271、85681272
2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3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项目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4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项目(招标)
责任处室:装备工业处;电话:85681222、85681221
5、关键技术攻关项目(招标)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6、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项目
(1)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(2)首台(套)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应用项目
责任处室:装备工业处;电话:85681222、85681221
(3)首台(套)保险试点项目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7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
责任处室:企业发展服务处;电话:85681238、85681237
8、企业做优做强奖励项目
(1)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
责任处室:企业发展服务处;电话:85681238、85681237
(2)制造业单打冠军示范企业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(3)全国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
责任处室:科技与质量处;电话:85681268、85681267
(4)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
责任处室:经济运行处;电话:85681218、85681219
(5)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
责任处室: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;电话:85681215、85681216
(二)推动产业高端攀升优化发展
1、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切块奖补项目
责任处室:综合处;电话:85681213、85681214
2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
责任处室:产业投资处;电话:85681271、85681272
3、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及产业化项目
责任处室:经济运行处;电话:85681218、85681219
4、智慧物流示范项目
责任处室:交通与物流处;电话:85681231、85681232
(三)构建企业发展服务体系
1、“英才名匠”产业人才培训项目
责任处室:教育培训处;电话:85681209、85681210
2、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
(1)平台建设和创业服务项目
责任处室:中小综合协调处;电话:85681227、85681229(其中高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先进地区项目、特色产业集群高标准厂房租赁项目的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)
(2)融资和培训服务项目
责任处室:中小改革发展处;电话:85681228、85681230
(3)市场开拓和合作交流项目
责任处室:中小科技创新处;电话:85681226、85681225
3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管理应用项目
责任处室:市信用办;电话:85681236、85681293
(四)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
1、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项目;2、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支撑项目
责任处室:信息化推进处;电话:85681283、85681295
3、集成电路、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;4、软件与互联网、大数据项目
责任处室: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;电话:85681287、85681285
5、智慧江苏建设重大示范工程及行业电商平台项目
责任处室:信息化推进处;电话:85681283、85681295
(五)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
1、节能改造项目;2、绿色制造项目;3、节能环保装备(产品)产业化及示范应用项目
责任处室:节能与综合利用处;电话:85681223、85681224
4、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
责任处室:产业政策处;电话:85681269、85681270
二、项目申报材料要求
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。书面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,项目申报汇总表及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(具体份数按照对应业务处室要求),申报材料均需所在区经信部门、财政部门联合盖印。网络申报地址为http://221.231.139.14:8088/。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(http://www.jseic.gov.cn/index.html)“政策发布”专栏下载)。
三、工作要求
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,不得虚报冒领,不得伪造文件、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,按照要求填写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。项目所在辖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准确和完整。
四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
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项目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,材料报市经信委对应业务处室。先行组织项目和另发通知报送项目除外。
联系电话:市经信委综合处85681213、85681214
附件:申报通知
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
2017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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